长乐市工商局心系下岗职工架设"再就业"金桥
2月7日至11日,长乐市工商局参加了由长乐市劳动与社保障局牵头组织的"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活动,500多名下岗职工参加了此次活动。长乐市工商局注册管理科干部为下岗职工认真宣传了工商法律法规知识并做现场工商注册登记指导,发放了500多份长乐市工商局对下岗工采取的专项优惠措施宣传资料,为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了帮助。
心系下岗职工、实施再就业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服务"两个率先"的重要着力点。在2006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大会上,林家璋局长明确指出,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作。落实优惠政策到位,为下岗职工办理营业执照,减免各类规费;引导企业"内消外引",支持企业通过改革挖掘潜力,开展多种经营,内部消化富余职工,动员业主想方设法腾出岗位,为外部下岗职工提供就业岗位;做好创业服务,支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经营活动,特别是对以就业型为主的社区服务、餐饮等第三产业给予扶持,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发照等服务,并对下岗人员新开办的个私企业及时组织回访,掌握生产经营情况,帮助其出主意、想办法;积极牵线搭桥,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再就业洽谈会和专场招聘会。
2006年长乐市工商局下岗优惠政策的实施,将使长乐市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压力得到有效缓解。(江青龙供稿)
长乐市工商局防治传染病工作督导组深入基层督察工作
9月17日、18日,长乐市工商局牢固树立“人民过节,公仆站岗”的服务意识,不惜利用周末两天的休假时间加强对市场食品卫生巡查,防止疾病进一步传播蔓延,确保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快乐、安心、祥和的中秋佳节。为使各项工作切实得到落实,长乐市工商局防治传染病工作督导组组长刘玉栋带领督导组成员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分别对8个工商所人员在岗和防治传染病工作的落实情况,值班记录情况等都做认真检查、指导。刘玉栋组长多次强调,防治疾病工作责任重大,容不得半点马虎,要切实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督导组走访了吴航、金峰、漳港、首占、罗联等乡镇党委、政府,与当地政府领导进行密切沟通、协调,我局工作得到了充分肯定。如:漳港镇领导在听完漳港工商所关于落实防治传染病工作的情况汇报后表示,工商部门在这次防治传染病工作中大力发挥职能作用,确实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江青龙供稿)
城关工商所实施“五抓”严管月饼市场
连日来,城关工商所加大执法力度,实施“五抓”举措强化月饼市场监管,切实保障人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佳节。一、抓源头。以监管食品批发商为重点,对各有形市场、商场、超市的食品经营单位的月饼进货渠道进行专项检查,严查月饼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和食品经营单位的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下架制度,确保不销售“三无”月饼。二、抓规范。将中秋月饼市场监管责任落实到段、分解到人、规范到户,对每个经营商户的经营信息严格备案。三、抓细节。抽查不同品牌月饼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对一些品牌厂家存在的外包装盒与月饼小包装打印生产日期不统一的,坚决予以查扣或要求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四、抓无照。充分发挥12315快速投诉举报网络平台的作用,实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五、抓警示。充分发挥社区、商场及学校投诉服务工作站的作用,通过展板、图片、下架公示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同时利用媒体暴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月饼案件,起到警示作用。
(江青龙、王爱花供稿)
长乐工商奋战在一线
——记长乐市工商系统加强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连日来,奋战在一线的工商干部们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切实担负起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驾护航的重任。玉田工商所:9月17日,玉田工商所全体执法人员放弃双休日,联合乡镇各相关部门分批对玉田农贸市场和玉田新街再次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针对海产品、肉食品、中秋月饼、中小餐馆等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检查食品类经营户92户次,责令停止超范围经营小吃店1家,关闭脏乱差小吃店3家,下架无标签中秋月饼26公斤。当日,在罗联乡区域内就夏季肠道传染病的种类、主要症状、传播途径、有效的预防方法及注意事项等相关卫生知识进行了大力宣传、讲解,要求经营者做好自身卫生及食品防蝇等工作,教导群众注意把住“病从口入”关,做好“三管一灭”工作,共发放预防夏季肠道传染病知识问答100份。9月18日,长乐市政府助理调研员张红翼带领市整规办及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到玉田检查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整治工作。过后,我所执法人员在市领导一行检查的基础上,再次联合乡镇有关部门对玉田农贸市场、福士超市、玉田街道及周边的中小型餐饮店、食杂店等,特别是对海产品、肉食品、中秋月饼、中小餐馆等进行了复查。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经营户5家,就地销毁变质月饼17公斤,变质死鱼9公斤、豆腐皮11公斤。江田工商所:为了进一步加强滨海工业区、江田镇﹑松下镇的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9月17日上午,由牵头,长乐市工商局郭少剑副局长带领江田工商所执法人员配合市政府整规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共55人,对滨海工业区、江田镇、松下镇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江田所执法人员共责令下架无“QS”标志的大米200公斤、无质量检测报告单的腐竹10公斤,当场销毁散装食用油10多公斤、无生产日期的饮料20瓶、油炸花生5斤,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熟菜10多斤、蛏、蛤8斤。同时,对中小餐馆进行摸底登记,进一步加大对不合格餐馆的打击力度,其中责令停止营业无证、照的中小餐馆37户。9月18日,江田工商所执法人员加强对水产品、卤类食品经营户的监管,督促市场管理员和中小餐馆经营者采购灭蝇药品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杀蝇,严格要求经营户务必做好防蝇工作,杜绝苍蝇传播渠道。(江青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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